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 2015-10-16 访问次数: 59

河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河海校科教〔2010〕74号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保证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学制和学习年限

第一条 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最短不低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在职学习的可延长2年)。

第二条 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最短不低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职学习的可延长1年)。

第三条 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培养年限一般为5—6年,最长可延至7年。

第四条 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2年,实行弹性学制,最短不低于2年,最长不超过4年(在职学习的可延长1年)。

第二章 培养计划

第五条 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报本人所在学院(系)备案,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章 课程和学分

第六条 博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一般为1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一般为12学分,非学位课程一般为6学分;另设教学环节。

第七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一般为30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一般为18学分,非学位课程一般为9学分,教学环节3学分。

第八条 各学科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对学分进行适当调整,上下浮动1-2学分,具体学分数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并列入培养方案。

第九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臵由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实践环节三部分组成。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5学分,其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不少于20学分,实践环节为5学分。可根据各专业领域特点,由各学院确定安排实验类课程、实习、生产实践、工程训练、前沿讲座等内容。

第十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应分别完成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所有课程。

第十一条 对缺少本学科前期专业基础的研究生,在完成本学科规定学分的同时,导师应根据具体情况指定研究生补修前期的专业课程2-3门,补修课程列入研究生培养计划。

第十二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应届优秀硕士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可申请减免专业基础或专业课程学分,减免学分限3个以内。

第十三条 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70分或单科达60分且加权平均达75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教学环节通过为合格,合格,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第四章 教学环节

第十四条 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专家学术讲座、研究生院组织的博士生导师讲座,以及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的研究生学术研讨活动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20次以上的学术交流活动,至少做两次公开的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其中一次原则上应为外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专家学术讲座,以及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的研究生学术研讨活动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交流活动,至少做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

第十五条 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科学研究课题,应有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负责某专题或子题的研究工作经历。课题完成后,由导师提出综合评审意见。

第十六条 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实践活动。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践形式包括助教、助管、助研、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等,各项实践活动的累计时间要达1周以上。研究生完成实践活动后要进行小结,并请实践活动的所在单位对研究生实践环节的时间和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小结和考核评价结果报所在学院。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进入各类研究生培养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研究生以完成的实习总结报告和实践所在单位评语作为考核依据,取得实践环节的学分。 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活动按照相应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博士研究生开题前应研读不少于8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0%),撰写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文献综述报告需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研讨或公开发表,由导师审核并评定成绩。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题前应研读不少于3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40%),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文献阅读报告。文献阅读报告需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研讨,由导师审核并评定成绩。

第十八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在硕士阶段的教学环节不作要求。

第五章 开题报告

第十九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内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半年方可申请答辩。 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四学期内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答辩。通过博士生资格认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研究生入学后第六学期前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答辩。 直博生开题报告原则上在第六学期前完成,且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至少一年方可申请答辩。

第六章 中期考核

第二十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前期完成中期考核,博士生在第五学期前期完成中期考核。直博生在第六学期前完成博士生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需检查其课程学习情况和论文进展情况。 第七章 学术论文

第二十一条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按要求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申请博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海大学,公开发表一定数量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1、申请理学、工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外文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SCI收录;

2、申请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外文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SCI或SSCI或AHCI收录; (2)有2篇学术论文被SCI或EI收录(其中至少1篇为外文文章); (3)有3篇学术论文发表在CSSCI 检索源期刊上。 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多认定一篇。

3、其他等同条件如下: (1)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证书),可免除论文发表的要求;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5位)、二等奖(排名前3位)、三等奖(排名前2位)、或发明专利授权(每项专利仅限一名博士生申请学位使用,由专利排名第一人认定),等同于发表相同数量的SCI或EI论文。 (2)成果均应以“河海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申请硕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海大学,在核心期刊(学校指定的期刊目录)上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有个人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同数量的论文。

第七章 学位论文

第二十二条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必须经过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环节。

第二十三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成果应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经济建设有较重要意义。论文立论正确、分析严谨,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对所研究的课题在基本理论、计算方法、测试技术、工艺制造等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或用已有理论及最新科技成就解决工程技术的实际问题,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必须注重理论分析,论文能体现硕士研究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术作风。

第二十四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论文应具备一定的难度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培养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研究生院代表学校对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控。

第二十六条 硕士研究生的成绩管理由学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成绩管理由研究生院负责。

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由学生所属学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第二十八条 留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表:论文质量评审参考。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质量评审,针对不同类型的论文,评审内容及权重可略有不同。参考如下:

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参考

权重

(15)

1.1选题的背景 l 来源于社会工作实际

l 系相关领域的研究范畴

5

1.2文献综述 l 文献资料的全面性、综合性、新颖性

l 总结归纳的客观性、正确性

5

1.3研究对象、目的及意义 l 研究对象和目的明确

l 研究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l 研究具有应用前景

5

(40)

2.1研究内容的合理性 l 研究内容合理,具有一定广度和深度

l 研究资料与数据翔实、可靠

15

2.2研究方法的科学性 l 研究思路清晰、合理

l 资料与数据分析科学、准确

15

2.3工作的难易度及工作量 l 研究工作量饱满

l 研究工作具有一定难度

10

(30)

3.1研究成果的价值 l 具有实践应用价值

l 具有社会效益

15

3.2研究结果的新颖性 l 体现作者的新思想或新见解

15

(15)

4.1摘要 l 表述简洁、规范

l 能够反映应用研究的核心内容

4

4.2文字论述 l 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与逻辑性

l 文字表达清晰,图表、公式规范

8

4.3参考文献 l 引用文献的真实性、权威性、规范性

3

注: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总分≥85;良好:84≥总分≥70;合格:69≥总分≥60;不合格:总分≤59。


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参考

权重

(15)

1.1选题的背景 l 来源于社会政策实际

l 系相关领域的研究范畴

5

1.2文献综述 l 文献资料的全面性、新颖性

l 总结归纳的客观性、正确性

5

1.3研究对象、目的及意义 l 研究对象和目的明确

l 研究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l 研究具有应用前景

5

(40)

2.1研发内容的合理性 l 基本原理正确

l 政策目标合理

15

2.2研发方法的科学性 l 方案科学、合理

l 政策分析手段先进

15

2.3工作的难易度及工作量 l 研发工作量饱满

l 研发工作具有一定难度

10

(30)

3.1政策方案的应用性 l 经过政府部门实践检验或认证

l 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5

3.2政策方案的新颖性 l 有新思想或新见解

l 有自主关键技术

15

(15)

4.1摘要 l 表述简洁、规范

l 能够反映产品研发的核心内容

4

4.2文字论述 l 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与逻辑性

l 文字表达清晰,图表、公式规范

8

4.3参考文献 l 引用文献的真实性、权威性、规范性

3

注: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总分≥85;良好:84≥总分≥70;合格:69≥总分≥60;不合格:总分≤59。


社会工作项目设计与实施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参考

权重

(15)

1.1选题的背景 l 来源于社会工作实际

l 系相关领域的研究范畴

5

1.2文献综述 l 文献资料的全面性、综合性、新颖性

l 总结归纳的客观性、正确性

5

1.3研究对象、目的及意义 l 研究对象和目的明确

l 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l 具有应用前景

5

(40)

2.1设计内容 l 方案合理,依据可靠

l 合理采用了基本理论及专业知识

l 综合运用了社会工作、技术和管理知识

15

2.2设计方法 l 设计方法科学、合理

l 技术手段先进、实用

15

2.3工作的难易度及工作量 l 设计工作量饱满

l 设计工作具有一定难度

10

(30)

3.1设计成果 l 规范完整

l 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10

3.2设计成果的实用性 l 具有实践应用价值

l 具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0

3.3设计成果的新颖性 l 体现作者的新思想或新见解

10

(15)

4.1摘要 l 表述简洁、规范

l 反映社会工作项目设计的核心内容

4

4.2文字论述 l 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与逻辑性

l 文字表达清晰,图表、公式规范

8

4.3参考文献 l 引用文献的真实性、权威性、规范性

3

注: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总分≥85;良好:84≥总分≥70;合格:69≥总分≥60;不合格:总分≤59。


社会工作项目评估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参考

权重

(15)

1.1选题的背景 l 来源于社会工作实际

l 系相关领域的研究范畴

5

1.2文献综述 l 文献资料的全面性、综合性、新颖性

l 总结归纳的客观性、正确性

5

1.3研究对象、目的及意义 l 研究对象和目的明确

l 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l 具有应用前景

5

(40)

2.1内容的合理性 l 内容全面,具有一定广度

l 内容细致,具有一定深度

l 资料与数据全面、可靠

15

2.2方法的科学性 l 社会评估合理

l 资料与数据分析科学、准确

15

2.3工作的难易度及工作量 l 工作量饱满

l 具有一定难度

10

(30)

3.1成果的可靠性 l 成果明确、具有可信度

l 成果具有合理性及先进性

10

3.2成果的实用性 l 成果具有实践应用价值

l 对策或建议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l 未来可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0

3.3结果的新颖性 l 体现作者的新思想或新见解

10

(15)

4.1摘要 l 表述简洁、规范

l 能够反映社会工作项目的核心内容

4

4.2文字论述 l 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与逻辑性

l 文字表达清晰,图表、公式规范

8

4.3参考文献 l 引用文献的真实性、权威性、规范性

3

注: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总分≥85;良好:84≥总分≥70;合格:69≥总分≥60;不合格:总分≤59。


其它社会工作研究主题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参考

权重

(15)

1.1选题的背景 l 来源于社会工作实际

l 系相关领域的研究范畴

5

1.2文献综述 l 文献资料的全面性、综合性、新颖性

l 总结归纳的客观性、正确性

5

1.3研究对象、目的及意义 l 研究对象和目的明确

l 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l 具有应用前景

5

(40)

2.1调研内容的合理性 l 调研内容全面,具有一定广度

l 调研内容细致,具有一定深度

l 调研资料与数据全面、翔实、可靠

15

2.2调研方法的科学性 l 调研过程设计合理

l 资料与数据分析科学、准确

15

2.3工作的难易度及工作量 l 调研工作量饱满

l 调研工作具有一定难度

10

(30)

3.1调研成果的可靠性 l 调研成果明确、具有可信度

l 调研成果具有合理性及先进性

10

3.2调研成果的实用性 l 具有实践应用价值

l 对策或建议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l 未来可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0

3.3调研结果的新颖性 l 体现作者的新思想或新见解

10

(15)

4.1摘要 l 表述简洁、规范

l 能够反映调研报告的核心内容

4

4.2文字论述 l 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与逻辑性

l 文字表达清晰,图表、公式规范

8

4.3参考文献 l 引用文献的真实性、权威性、规范性

3

注: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总分≥85;良好:84≥总分≥70;合格:69≥总分≥60;不合格:总分≤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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